|



| 主要用途 | 食品添加剂 甜味剂 |
| 执行标准 | GB |
| 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13118100048 |
| CAS | 87-99-0 |
| 型号 | 食品级 |
| 包装规格 | 25kg/袋 |
| 有效物质含量 | 99% |
| 含量 | 99% |
| 是否进口 | 否 |

2013年1月份的《进境不合格食品、化妆品信息》显示,雀巢一批巧克力棒因违规使用化学物质山梨糖醇而被销毁。
2013年3月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销毁了2.7吨雀巢巧克力棒。被销毁的雀巢巧克力棒含有过高的山梨糖醇,这是一种甜味剂,过量使用可能导致问题。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,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销毁过一批雀巢巧克力棒,但外媒报道的时间不对。该工作人员称,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官方网站公布了这一信息。“外媒的报道也是从总局网站上摘抄的,但不知为什么他们把时间说成了本周。”
经调查得知,被检出问题的雀巢产品具体是“雀巢奇巧榛子味牛奶巧克力脆谷棒”这款产品,产地意大利,不合格原因是违规使用化学物质山梨糖醇。信息显示,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总共查获2.7吨雀巢巧克力棒,已采取销毁方式处理。
在日本山梨糖醇作为食品甜味剂,使用范围和限量如下:清凉饮料为百分之一到三,蛋白在百分之三左右,巧克力为百分之四左右。
我国GB2760-2011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显示,山梨糖醇在用于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时的使用限量是:按生产需要限量使用。
山梨糖醇的最大使用量是40g/kg,但一般都不会达到那么高的值,所以一般情况就是分为可用和不可用,“违规使用”应该就是不可用。
那么既然按照《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的规定,山梨糖醇可以用于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,而巧克力棒属于糕点,因而推测可能是进口申报的时候报的不是糕点,而导致与我国质量标准不符。





